-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53670
- 诉求时间: 2017-02-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外省居住,外省就医(不住院),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材料及流程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2-05 16:36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2-05 16: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7-02-06 15:10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朱先生: 您好! 您在e线民生信息系统咨询的关于医疗费用报销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根据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实施方案规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保对象在本县乡镇级、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按政策规定享受报销,在本县乡镇以外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如需住院治疗,请拨打0716-4899029办理转诊手续。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县医保局咨询电话:473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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