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53507
  • 诉求时间: 2017-01-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咨询不动产证加名问题

您好!十年前,本单位改制,.我们三名原职工共同出资购买了本单位一栋商业大楼,原单位负责人称在房产,土地两证上不需要写三人的名称,写一个人名字即可,请问市国土局,原来二证换不动产证重新加上三人名字可否?有哪些收费项目?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22 14:24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22 16: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7-01-23 10:24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7-01-23 15:4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三人共同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在办理登记时因申请共有权登记,不存在诉求人所说的不需要写三人名字,写一人名字的情况。经电话与诉求人沟通,诉求人未能说明具体相关情况,请诉求人带上相关资料到不动产辖区所在的登记中心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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