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53374
- 诉求时间: 2017-0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江陵交警大队
办理跟踪信息
- 2017-01-16 10:34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7-01-16 16: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安局】
- 2017-01-17 09:43 【江陵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20 11:45 【江陵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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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胡先生:您好! 收到您的投诉件,我局迅速责成交管大队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2016年12月22日上午10时许,您驾驶鄂DB1605号重型普通货车行驶至荆江路时,违反禁令标志,交管大队一中队对该违法行为开具了现场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罚编号421024110052718),之后工作人员在录入系统时,对该同一违法行为进行了重复录入(重复录入处罚编号为421024180014194)。后在查询到该错误后做出重复违法撤销申请并电话与您联系,向您致歉得到您的谅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教育和管理,避免类似失误情况再次发生,在此感谢您的监督和谅解。 此致 敬礼 江陵县公安局 2017年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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