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荆**
  • 诉求编号: 52948
  • 诉求时间: 2016-12-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小区露天车位归属问题

沙市北湖路枫庐小城新小区露天车位开发商逼业主买,卖到8万一个,租到300一个月,附近的新老小区没有一个小区有这价格,相关资料了解到,开发商不能买卖露天天位,现在问题已经提出N遍,没有人管理,官官相互,现今社会就是这样,现今领导人都是这样,现在还有正直的人没有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2-31 11:31 网友【荆**】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2-31 15: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物价局】
  • 2017-01-04 08:40 【沙市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7-01-05 09:39 【沙市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所反映露天车位的出售应向房管部门咨询,根据沙发改发(2016)58号文件规定停车服务费标准为:地下封闭停车60元/车.月,露天共用场地停车50元/车.月;小区规划的停车场,权属开发企业的,其车位出售价格或租金标准由开发企业与业主或承租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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