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夏**
  • 诉求编号: 52429
  • 诉求时间: 2016-12-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沙市花园地下车位不租强制业主购买

沙市花园目前地面停车位已满,地下停车场不租,而且租车位价格高于物价局发布的价格,搞的业主很为难,物业说只卖不租,小区几百户都没有车位可停,都停小区外面存更大安全隐患。小区地下停车位不是人防工程吗?开发商有权利占为自己的产权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2-13 18:17 网友【夏**】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2-14 15: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防办】
  • 2016-12-14 17:23 【市直部门 人防办】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2-19 09:20 【市直部门 人防办】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防办
回复详情  

感谢网友对人防工程的关注!根据《人民防空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和《湖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战时必须服从防空需要,统一调配使用;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的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防工程建设且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的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没有人防工程产权。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车库不能对外出售,出售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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