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胡**
- 诉求编号: 51313
- 诉求时间: 2016-11-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业户口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1-03 11:16 网友【胡**】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1-03 11: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6-11-03 16:08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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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农民购房补贴”申请要求中“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这个时限,指的只是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备案的时间,而非契税缴纳时间。 如果您符合其他要求,购房合同也是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时限内签订并备案的,那么理论上您什么时候缴纳了契税,取得了契税缴纳证明,什么时候再向窗口提出补贴申请,都是可以的。当然,前提是相关政策没有发生重大改变,本项补贴尚未取消。? 当然,前提是相关政策没有发生重大改变,本项补贴尚未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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