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乔**
  • 诉求编号: 50336
  • 诉求时间: 2016-10-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请监利房产局答疑解惑

九十年代初,本人在实中路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编号:国私字第9―0030―3号,小区名称:国庆商品房住宅小区,上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交易手续,工作人员调阅历史档案后告知:该建筑无土地证(大证),其产权发售单位为县房产局,,现暂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待房产局出具相关土地权属证明后再依据相关政策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换证工作…请问:原房产证上“国私字”三个字怎样理解?该宗土地是国有划拨还是集体土地性质?按怎样程序才能获取有效房屋不动产证?请公房科细解!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10-06 17:17 网友【乔**】提问,等待处理。
  • 2016-10-09 17: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房产局】
  • 2016-10-11 14:37 房产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16-10-12 11:51 【监利县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10-12 11:51 【监利县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10-12 16:31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监利县 房产局
回复详情   一、历史沿革。一九八五年以前,房地属一家,国有直管公房、土地使用费都是由房产部门统一经营和经租,收取租金。诉求内容中的房屋是八十年代初期原县房地产管理公司在实中路与前锋村协商征得土地一宗所建房屋,当时共修建了国庆商品房住宅小区三栋,作为国有直管公房出租。由于当时房地一家,包括该宗土地,全县所有直管公房都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九十年代初对外将国庆商品房住宅小区房屋全部出售,也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只是办理了房屋产权证。 二、关于“国私字”的解释。由于未见原证,原房产证上“国私字”三个字,我们理解应是私有房屋的名称,该宗土地在没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之前,属于集体所有性质。若该房屋现在要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应按照《监利县人民政府关于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监政发[2016]9号)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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