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48799
  • 诉求时间: 2016-08-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绿地收取的物业管理费、装修押金以及垃圾清运费是否合法

本人在火车站绿地之窗一期住宅国际花都买了套房,该房于15年10月31日交房,在本人收房验房过程中发现若干问题,并提出书面问题要求绿地方解决,但绿地方始终拖延甚至无视。本人实在耗不起,于今年7月份被迫先收房装修并再次书面提出解决前期问题,仍无果。现有两个问题:1.绿地方收取本人物业管理费1700余元,从2015年11月1日计费开始,是否合法合理?2.在装修进场前收取装修押金3000元(荆州之前已明令禁止收取该项费用)以及垃圾清运费377.8元 是否合法?其他小项收费就不说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8-24 09:15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8-28 11: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物价局】
  • 2016-08-30 10:47 【荆州区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9-06 11:07 【荆州区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物价局
回复详情  

网友吴生:您好,您所反映的问我分局派员进行了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收取装修押金3000元和垃圾清运费377.8元一事,经查,情况属实。该小区属于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均在物价部门办有收费许可证,有文件批复,属于按正常标准收取。

      二、关于应该何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之争议,我分局已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正在按程序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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