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老**
- 诉求编号: 43626
- 诉求时间: 2016-03-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我的房子到哪去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3-08 14:41 网友【老**】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3-08 15: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6-03-09 11:03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6-03-09 11:03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3-09 11:03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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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杨先生: 您好! 朝阳新城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拆迁过程中,胜利房管所与您已达成《承租人对此廉租房拥有永久居住权,承租人取消低保后按国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交纳房租》这里约定的永久居住权只是约定承租人(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可继承,况且双方通过约定已达成协议。 对于您反映的现居住廉租房是否能继承问题,不属我胜利房管所政策解释范围,请您咨询荆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520852。 | |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杨先生: 您好! 朝阳新城属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在拆迁过程中,胜利房管所与您已达成《承租人对此廉租房拥有永久居住权,承租人取消低保后按国有直管公房租金标准交纳房租》这里约定的永久居住权只是约定承租人(当事人),并没有约定可继承,况且双方通过约定已达成协议。 对于您反映的现居住廉租房是否能继承问题,不属我胜利房管所政策解释范围,请您咨询荆州市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8520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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