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邹**
- 诉求编号: 43383
- 诉求时间: 2016-02-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公积金贷款装修的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2-29 16:58 网友【邹**】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2-29 17: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公积金办事处】
- 2016-03-02 14:48 【公安县 公积金办事处】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公积金办事处 | |
回复详情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的关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同时,根据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购建房贷款根据购房总价和还贷能力进行核定,提供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贷款额度;装修贷款为限额贷款,根据装修预算,提供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贷款额度。 根据咨询人所述信息,其涉及到有购房行为和装修需求,为进一步了解咨询人意愿,经与咨询人本人联系沟通,咨询人计划在荆州区购买自住住房,为此,我们建议,咨询人可以以购建房名义申请购建房贷款,以自有资金进行自住住房装修,这样可以极大可能的满足咨询人在购建房和装修自住住房时的资金需求。咨询人可在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安县办事处申请购房贷款,申请购房贷款时须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登记有效期三年内的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20%的销售不动产统一税务发票、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个人信用报告等到住房公积金业务大厅办理。 2016年3月2日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