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42187
- 诉求时间: 2016-01-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三支一扶的保险如何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6-01-04 12:4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6-01-04 16: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6-01-07 18:10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6-01-11 09:0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咨询人,解释政策。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文件精神第4条关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问题的规定: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办理养老、医疗、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按当地城镇职工养保办法规定执行,所需费用除个人应缴部分外,其余部分由县(区)财政承担。 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缴纳,个人缴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其生活补贴的部门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手续由负责发放“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的部门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咨询人如有后续问题,可与我局工作人员联系,联系电话:8439291。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
咨询的问题,非常快并且贴心详细回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