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41757
- 诉求时间: 2015-12-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政府购房补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2-17 01:02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2-17 09: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5-12-17 09:57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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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今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城区购买90~144㎡(含)住房的,实施购房补贴。另从明年1月1日起,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总额提至45万元。荆州将继续执行央行及湖北等多部门政策,首套房商贷首付最低30%,公积金首付最低20%。对已有一套房、银行贷款已清再买二套房的,执行首套房标准,要求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购买家庭唯一商品住房,减半征收契税:90㎡(含)以下的,1%契税;90~144㎡(含)以下的,2%契税。个人将购2年以上(含)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个税。此次还新增两条意见。对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在城区买单套面积在90-144㎡(含)的,给予购房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总额由40万元提至4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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