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41306
  • 诉求时间: 2015-11-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强行收取意外伤害险30元

反映当地强行收取意外伤害险30元(而国家规定意外伤害险是10元),说是如果不交意外险,村里就不同意村民参保合作医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11-26 10:56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5-11-26 11: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卫计局】
  • 2015-11-26 11:46 【江陵县 卫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11-26 11:46 【江陵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11-26 11:47 【江陵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5-11-26 11:48 【江陵县 卫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卫计局
回复详情   王先生:您好!e线民生网上投诉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省卫计委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99号)江陵县2016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120元/人,集中征收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2月10日。至于收取意外伤害险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江陵县卫计局信访室 2015年11月24日 电话:4729145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卫计局
回复详情  

王先生:您好!e线民生网上投诉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省卫计委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99号)江陵县2016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120元/人,集中征收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至于收取意外伤害险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江陵县卫计局信访室 2015年11月24日 电话:4729145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卫计局
回复详情  

王先生:您好!e线民生网上投诉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省卫计委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鄂卫生计生通〔2015〕99号)江陵县2016年度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120元/人,集中征收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至12月10日。至于收取意外伤害险问题,建议咨询当地政府部门。江陵县卫计局信访室 2015年11月26日 电话:4729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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