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谢**
  • 诉求编号: 36482
  • 诉求时间: 2015-05-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办理烟草证的问题

您好!我是一名随军家属,现自己创业,想办理烟草证,可经营地址距离不达标,随军转业家属可以优待,可以办理,可沙市区烟草局办证的地方需要我爱人转业才能办理,现役军属不行,我觉得这个规定对现役不公平,现役军人现在还在保家卫国,怎么就不能享受一些优惠呢,还有,烟草局规定上说是随军转业家属,我认为这个表达有误,要不就是随军家属,要不就是转业家属,两个概念,上网搜索了一下,没有随军转业家属之称,望能帮忙解决一下烟草证的办理,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5-05-19 11:43 网友【谢**】提问,等待处理。
  • 2015-05-19 14: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烟草局】
  • 2015-05-21 11:26 【市直部门 烟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5-05-21 11:26 【市直部门 烟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烟草局
回复详情   5月20日上午收到e线民生关于谢冰的诉求,我局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当即与谢冰取得联系,就其在e线民生上反映“随军专业家属”的情况进行了解释与沟通,谢冰电话中表示理解,会携带随军家属的相关证明材料前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谢冰配偶是现役军人,中尉军衔,副连职,谢冰本人户口已转至其配偶所在部队,符合《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中有关“间距”的第六条规定。5月21日上午已正式受理了谢冰递交的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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