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H**
  • 诉求编号: 28992
  • 诉求时间: 2014-07-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遗留问题解决何其难!神电公司法人股股东权利何在?

1994年以市金属回收管理总公司(94年更名为:荆州市物资再生利用管理总公司)名义购买湖北神电汽车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13000股,实际为我个人出资。在2001年之前分过三次股息,但之后分红一事就杳无音讯。经查,神电公司近年来经营效益一直很好,作为公司法人股权利人,缘何一直没有分红?法人股既然无法退股,作为权利人我的权益如何保障?难道国企就可以随意侵害出资人权益,既可不分红、也可不向股东作出任何说明,这是谁给的权力?在2010年和今年与该公司多次沟通无果的基础上,作为主管部门的国资委是否应该站出来为权利人主持公道!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大背景下,神电公司法人股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如何破题,我们这些下岗职工、七旬老人将持续关注!希望国资部门真正急民之所需、思民之所忧、解民之所难,真正将解决神电公司法人股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作为检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成功的重要考量因素!

办理跟踪信息
  • 2014-07-16 10:38 网友hhq13237206291向〖市直部门国资委〗提问,等待部门处理。
  • 2014-07-16 16:40 国资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部门id:32
  • 2014-07-16 16:40 国资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操作。
回复单位   国资委
回复详情  

你好:1、你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多次对你进行说明;2、神电公司不管是原国营企业,还是现在的民营企业,国资委都不是该企业的主管部门;3、企业法人股应该如何解决建议你与神电公司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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