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恒隆上班整整6年。去年怀孕7个月早产,宝宝没保住。休完3个月产假后。去年11月份中旬便去上班。直到今年6月11检查自己再孕,这胎对自己也很重要。便向公司请假休息,但公司必须要医院开证明才肯放我休息,于是我便去一医检查,一医只开了早孕证明。拿回公司领导看,领导说这只能开一星期,一星期后必须又要去医院开证明才可以继续请病假。本人实在没办法。一气之下便写了辞职信,等一个月就办离职手续了。但是本人查失业保险规定,知道自己就拿不到任何补偿了。觉得公司在这一点上没有一点人情味,毕竟我第一胎没保住,我们一家人也看重我肚子里的新生命,在恒隆机械厂上班,一天工作12小时,现在又是夏季,车间温度也在40度上下不定。本人怀孕被迫无奈辞职可以向公司申请得到什么补偿吗。请好心人帮帮我。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