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86295
  • 诉求时间: 2023-01-3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石首显扬府物业与地产欺凌业主

石首显扬府地产一直致力于更换小区物业,小区业主2/3不同意,地产仍然进行公开招标为小区招募了一家毫无业绩履历的物业公司,因业主拒绝新物业公司入驻,地产与原物业公司矛盾不断,侵害业主利益,并采用停公告区域供电以及楼栋用水等方式以胁迫。

请问:相关监管单位,住建局、街道办事处、接受过显扬府居民信访的领导干部在做什么,不作为、不履职、不主动解决问题,全部需要业主通过闹事、上访、投诉等方式才能看到领导们的身影,严重损害石首城市形象,带来很严重的负面影响啊, 请相关部门,主动解决问题,公开处理结果结论,主动为民,主动与业主方进行沟通,不要让业主跑断腿任然投诉无门!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1-31 09: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1-31 09: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住建局】
  • 2023-02-01 11:07 【石首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1 11:07 【石首市 住建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2-02 08:02 【石首市 住建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尊敬的王女士:接到编号为186295诉求件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对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在收到该投诉件之前,住建局党组就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显扬府小区的相关矛盾进行调查、了解,并进行了妥善处理。一是更换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显扬府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与建设方签订的前期物业协议于2022年5月到期,到期后,建设方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经征求业主意见后进行了前期物业的公开招标并确定了新的物业公司。但后期根据业主要求,现继续由第一物业湖北分公司在小区开展服务,社区正在帮助组建业主委员会,待业主委员会组建后,再由业主委员会确定新的物业公司。二是小区公用电费缴纳的问题。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费中就包含了公用水电费。因此,小区内部的公用水电费不是由建设方进行缴纳,而是应该由物业公司缴纳。显扬府小区由于公区电户名为金都置业有限公司,前期都是由建设方代物业公司缴纳了公用电费。为了理顺关系,已经于1月31日将公用电户名更改为物业公司名称,公用电费也由物业公司进行了缴纳。不会因为欠缴电费造成停电而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已经要求物业公司向业主进行解释。承办单位:市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办件联系人:曾波,13972339303。承办时间: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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