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85916
  • 诉求时间: 2023-01-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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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适当放开燃放烟花爆竹

疫情几年都没怎么聚一下了,请问现在过年期间可否在中心城区划定几个位置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啊,隔壁石首都划定了十几个区域。纯属建议。

办理跟踪信息
  • 2023-01-13 12:1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3-01-13 14: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信访局】
  • 2023-01-13 15:11 【松滋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1-13 15:11 【松滋市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3-01-13 15:26 【松滋市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松滋市 信访局
回复详情  

您好,经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核实情况后,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应广大市民对安全、环保工作的期盼,松滋市人民政府于2019年依法重新划定了禁鞭区并印发了《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相关文件指出,禁鞭区内禁止燃放、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由乡镇各村(居)民委员会自治决定禁鞭事项。禁鞭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属违法行为。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事故者追究法律责任。松滋市中心城区属于禁鞭区,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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