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184780
  • 诉求时间: 2022-12-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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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有关部门关于不在产权内的露天阳台产生了漏水、责任归属。

咨询有关部门关于没有产权的露天阳台产生了漏水、责任归属。

关于无顶阳台下雨漏水导致楼下漏水、未过五年房屋质保期、是否由开发商处理负责。还是由使用权的阳台业主负责。还是由物业负责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2-08 21: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2-09 08: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2-09 13:4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9 13:4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9 16:4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房屋建筑质量科
回复详情  

屋面防水保修期为五年,如业主收房后进行改造,维修责任则无法评定,一般由业主承担,建议业主在收类似平台时先试水确认是否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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