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184780
- 诉求时间: 2022-12-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咨询有关部门关于不在产权内的露天阳台产生了漏水、责任归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2-08 21: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2-09 08: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2-12-09 13:4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9 13:4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2-09 16:48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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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荆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房屋建筑质量科 | |
回复详情 | 屋面防水保修期为五年,如业主收房后进行改造,维修责任则无法评定,一般由业主承担,建议业主在收类似平台时先试水确认是否渗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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