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82714
  • 诉求时间: 2022-10-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太岳路靠原中爱整形路段增设垃圾桶

我是是长江河道管理局江陵分局工作人员,位于太岳路14号,此路段垃圾桶不够,前两年为保障门前清洁卫生,我们单位自费添置了一个塑料垃圾桶。前不久环卫换了一家金飞扬的保洁公司,把我们的垃圾桶收走了,说如果要加垃圾桶可以,要收2000元钱,找他们要文件依据也没有。直到现在我们没有交钱,由于垃圾桶离得太远,导致此路段经常垃圾遍地,卫生状况极差。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10-23 14:0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10-23 17:5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 2022-10-24 09:00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10-31 08:48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10-31 08:58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城市管理委员会
回复详情  

张先生:

      您好!接到投诉后,沙市区城管局第一时间联系长江河道局江陵分局到现场查看核实情况,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同时,对金飞扬公司进行了批评教育,下一步,将加大对城区环境卫生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补充评价

经沙市区城管局派人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向当事人宣传了荆州市创文创卫的标准,得到提问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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