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81518
  • 诉求时间: 2022-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农村宅基地申请资格的相关说明及咨询

情况说明:

1.户口本上现在登记的有我父母、哥嫂以及两侄女,共计6人在簿,户主为我父亲。

2.现居二层小楼为80年代末期建设,卧室满打满算包含90年代续建的偏房只有3间,随着小孩逐渐长大以及包括我本人时常回老家亦有住宿需求,已不能满足现实存在的居住需求,另后院三间房为厨房、餐厅及旧有猪圈不具备改建卧室的条件。

3.我个人户口早年间因至武汉求学,户口已从老家迁出,法理上讲已不是本村人,亦即不具备申请宅基地的资格。

问题:

1.鉴于上述实际情况,是否可由我哥以旧房住不下为由再向村里申请一块宅基地建新房,将来由我来继承旧房?或者由我爸以此为由将旧房留给我哥,然后再行申请新的宅基地建设新房?

2.本县农村新建住房用宅基地面积是具体怎么规定的?

3.未来十年,章庄铺镇铜桥村日后是否会采取合村并居或其它以新农村建设的形式集中建房的规划?以避免新建住宅日后被拆除的可能。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23 18: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24 10: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农业农村局】
  • 2022-09-26 09:3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2-09-26 09:41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2-09-27 15:57 【公安县 信访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9-28 18:10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公安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章庄铺镇人民政府调查1、农村农民建房,依据政策:原则以:一户一宅,拆旧重建;2.新建房屋占地140平方,建筑面积可以近300平方,农户户主申请,村级上报,镇级审核,符合规定要求,审批后方可建设;3。未来是否并村暂不确定,建议新址选址向村居委会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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