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楚**
  • 诉求编号: 181485
  • 诉求时间: 2022-09-2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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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沙市荆江段管控

沙市荆江荆州号趸船至宝塔湾江段常常发生溺水事故,给一些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悲痛,也给本市形象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人链”精神值得赞赏,但不赞成其盲动行为。本月9.17天未亮就有两男三女共五青年到宝塔湾翻越政府关闭的护栏、跨越沙滩设置的警戒线直至水边聚集狂饮啤酒和美食。先遇天谊义务救援队巡江的刘仕宜会长,刘会长警示其不要下水或戏水 ,然而刘会长走后,他(她)们不守承诺下江戏水,导致两女一男共三人溺水,幸遇一批早泳的天谊义务救援队冬泳人将其成功救起,救起时其中两人已休克!经过抢救才最终脱险。但不是每次都会有这样的幸运。今天天未亮又有三男一女四个小青年到康家桥(沙市大湾附近)水边饮酒,又被天谊救援队会长刘仕谊和其他冬游人警示,“逼”走他们……

本人楚金江也是天谊义务救援队志愿者之一,对此类事件有自己的看法。

一、建议政府出台一个专门针对荆江江边游玩、戏水、溺水方面的相关地方文件,约束一些肆意妄为的个人行为。

二、授予长江公安治安管理部门加强对荆江重要河段的管控,比如清早时段或夜晚某某时段禁到水边游玩、戏水、饮酒等。制度上约束一些个人行为。

三、进一步发挥民间爱心人士或企业的公益作用,给予适当的装备支持和专业指导,提高水上救援技能。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或牺牲,绝不能再出现那种盲目救援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况。

以上建议妥否,供参考。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9-23 10:2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9-24 10: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 2022-09-26 11:23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9-29 09:04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2-09-29 13:3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回复详情   您好,感谢您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我们已将您的建议转至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解决。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沙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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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1、沙市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采购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救生杆,并于8月12日前在辖区救生点放置完毕。

2、沙市区为天谊长江水上义务救援队购置了一批救生设备,进一步加上了辖区水上救援能力。

3、沙市区在全区重点水域设立警示牌,宣传横幅;并安排志愿者队伍在辖区重点水域开展防溺水巡查,在做好防溺水宣传的同时,还确保面对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展开救援。

补充评价

提议人楚金江对回复表示满意。谢谢E线民生对普通市民意见的重视。构建和谐社会是政府与全市市民的共同义务和责任,部门回复了三条意见都很好,重要的是第三条的内容是一个长期而实际的工作,希望在政府部门的主持下取得好成绩!谢谢!领导们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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