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75465
  • 诉求时间: 2022-06-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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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问题

在单位长期工作,单位是否应当在一个月内建立公积金账号,并缴纳足额费用,是否为法定强制缴纳?如果长期未交,与其他人区别对待该怎么处理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2-06-15 15:1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2-06-15 15:5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公积金管理中心】
  • 2022-06-16 15:51 【江陵县 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详情  

    李先生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心与关注!根据您的问题,我中心回复如下: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若您单位已建立公积金制度但未为你建缴,建议您可先与单位沟通协商建缴公积金事宜,若协商不成,您可提供贵单位未替您正常缴纳公积金,区别对待的相关证明材料供我中心核实(具体材料可联系我中心),核实属实的可配合您向贵单位出具公积金督缴告知函。

    如您还有其他问题,请来电咨询:

    缴存提取 0716-4728155 贷款 0716-472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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