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165754
- 诉求时间: 2021-12-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2021年5月取得的初级会计证书可以领取技能补贴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2-17 13: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2-17 15: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1-12-17 17:16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2-21 15:00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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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我单位接到你办转办的问题编号165754诉求件,经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函告如下: 1、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接件后,工作人员迅速联系了解情况,通过诉求人身份证号码查询,诉求人失业保险参保地为荆州区,应向荆州区申请。 2、详细告知诉求人技能提升补贴领取条件及办理流程,并告知其参保地为荆州区,应向参保地荆州区申请。诉求人表示已知晓,对回复满意。 3、我中心依照《湖北省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办法》(鄂人社发〔2017〕34号)及省人事厅等八部门《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24号)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1、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2、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必须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和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查询。申报时限:职工应在职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办件单位:沙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志燕 联系方式:8817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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