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63906
  • 诉求时间: 2021-11-1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中环城市花园物业私收电费合法吗?

中环城市花园私搭电线!私设电表!收费是否手续合法!计量是否有经过有关部门核对!强制收费!电费我们都要交!但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电!我们用的不放心!请有关部门来中环城市花园调查!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1-15 21:5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1-16 16:3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2021-11-16 17:04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1-17 09:4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 2021-11-17 11:34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1-18 11:56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1-19 09:54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供电公司
回复详情  

尊敬的客户,您好!经城区供电中心关沮供电所工作人员张劲松(13886592552)核实,沙市区中环城市花园小区是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二期及三期楼盘在未完成电力一户一表报装的情况下就将房屋售卖并交房。业主用电不是供电公司直接供电,而是由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专变转供电。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向业主转供电安装的电线和电表,由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负责电力安全保障及计量准确性等问题。依据《供电营业规则》第100条第6款,未经供电企业同意,擅自引入(供出)电源或将备用电源和其他电源私自并网的,除当即拆除接线外,应承担其引入(供出)或并网电源容量每千瓦(千伏安)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转供电属于违约行为。客户反映的收费手续、电表计量、强制收电费等问题,属转供电行为下所产生,因供电公司是企业,不具备行政执法职能,无法界定是否违法,也无法强令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停止转供电,并且一旦停止转供电,业主将无电可用。如荆州市中环置业有限公司在向业主收费过程中如果出现加价收费,可通过“网上国网”APP中“转供电费码”功能同步反映和查看处理进度,或直接向12315监督电话反映相关问题。城区供电中心关沮供电所工作人员张劲松(13886592552)联系客户(15171105930)解释,客户表示知晓,客户希望政府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如您有其他用电问题,可以拨打荆州供电公司24小时供电网格服务电话0716-8108001感谢您反映的问题,祝您生活愉快!

补充评价

供电公司回复满意!但这明显不是供电公司能解决了的问题为什么要转给供电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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