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小**
  • 诉求编号: 163644
  • 诉求时间: 2021-11-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遛狗不牵绳现象依然普遍

昨天在太师渊公园,又被不牵绳的大狗扑了!而且公园里随处可见成堆的粪便。导致我现在看到散养的大型犬就非常害怕!

早在2020年5月颁布的《民法典》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九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一条中就提到: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妨碍他人生活。

2021年5月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三十条明确指出: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今年9月,荆州市公安局公众号提到:荆州部署中心城区创文不文明养犬问题整治工作。10月又发布了《致养犬市民朋友们的一封公开信》。当时心里还是非常欣慰,觉得信中的内容非常中肯,既考虑到了养狗人士的情感,合理的规范要求也保证了其他人的利益。

可是时至今日,每天去太师渊公园,人口密集的公共草坪区域,依然有放养的大狗。,甚至昨天我被大狗扑了后,主人非但没有道歉,还说“你报警啊!”。

这让我意识到,所有的法律要求以及公安部门的公开信中,都只是规劝,并没有提到任何明确的处罚措施!导致部分不文明的养狗人依然我行我素,甚至比较猖狂!

目前,全国很多城市都在创文,荆州州也在积极响应。想借此机会呼吁有关部门,能否安排民警或者公园管理人员,在公共公园多做宣传和规劝,对不文明且屡教不改的行为也要严格执法。并且希望能早日出台相应的惩罚条例。

社会不断进步,文明的标准也在逐渐提升。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整个群体的利益得以保障,这就需要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来平衡各方,更需要执法人员的积极引导!

最后,希望荆州的创文工作能一直开展下去!感谢为之付出努力的人们!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1-11 10:4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1-11 17: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分局】
  • 2021-11-12 12:22 【沙市区 公安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1-12 18:21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公安分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馈的情况我局已收到。目前,荆州市正在创建文明城市,倡导文明养犬也是其中重要工作之一,我局一直非常重视。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加强文明规范遛狗出行的指引劝导,依法强化对大型犬只管理,保障市民安全出行,努力构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补充评价

早在今年五月份的时候,就已经有相关法律明确要求了犬只出门需佩戴牵引。 可是遛狗不牵绳的现象却屡禁不止,我觉得还是和有关部门的执行力度有关!我每天路过太师渊都可以看到散养的大型犬。并且我被大型犬扑倒几次,犬主态度都很猖狂,扬言报警也没用!这种猖狂也跟执法部门的熟视无睹有关。真的非常希望执法部门能够严格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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