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162830
  • 诉求时间: 2021-10-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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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荆州区太湖农场新风分场横街队的,我要把老公户口迁到太湖来

太湖派出所的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带上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拆迁协议书,到派出所办理,我每次去他们都说不行。都是按照他们的要求办了,怎么就不行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29 10:0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29 18: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2021-11-01 09:39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1-09 08:43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1-17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详情  

2021年11月2日,太湖港派出所民警已电话联系刘拾玉,告知其因不能提供婚迁材料里所需要的房产证明,故不能为其办理婚迁业务。

(联系人:魏涛,联系电话:1359381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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