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62253
  • 诉求时间: 2021-10-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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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因反水造成的损失,物业和开发商没有人赔偿

我在荆州之星买的房,交房已经六个多月了,出现了四次反水,在第三次的时候开发商和物业说要把管到挖开找原因,我们定在9月12日,那天他们都没有来,一直拖到第四次反。9月22日那天开发商和物业在我们业主的催促下才挖开了下水管,后来开发商把下水管道换了。现在找不到开发商和物业来赔偿我家受的损失了,双方都说他们没责任,我家受损失应该找谁赔?还有我们楼层的污水井是堵住的,听说在业主收房前就堵了,这是谁的责任?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9 16:4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9 16: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质安站】
  • 2021-10-20 11:37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1-10-20 11:4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20 11:4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0-20 20:5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该起投诉所反映的质量问题已解决,赔偿损失问题不属于市质安站职能范围。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议转住建局市场科协调。
补充评价

那我现在怎么做呢?这质量问题是合格的,还是有问题的,下一步我是等还是自己去找住建局市场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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