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162248
  • 诉求时间: 2021-10-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公积金提取困难,工作人员刁难群众

21年10月19日,本人妻子去提取公积金,工作人员说要契税票。因为契税票在我手里,我在外地。咨询工作人员说拿契税票原件扫描也可以,我就把契税票原件扫描发给我妻子,后来我妻子说他们要求要原件,而且说他们系统升级,要到十一月五号才能办理,工作人员推委塞责,随意答复,导致群众多跑路,浪费时间和金钱。想知道为什么需要契税票原件,这个规定的文件是什么?已经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原件,可以证明此套房子为我和我妻子购买。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9 15:1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9 15: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松滋市 公积金中心】
  • 2021-10-20 17:02 【松滋市 公积金中心】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20 17:02 【松滋市 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0-20 17:02 【松滋市 公积金中心】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10-20 18:25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积金中心
回复详情   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荆州地区内公积金提取政策,回复如下: 1.根据荆金管〔2017〕43号文件要求,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的,需要提供房屋交易有效期一年内的契税发票;过户后的《不动产证》;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2.根据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新一代信息系统上线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停办公积金业务的公告》要求,松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于2021年10月22日零点至2021年11月5日零点进行公积金新旧业务系统切换升级工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回复单位   松滋市 公积金中心
回复详情  

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荆州地区内公积金提取政策,回复如下:

1.根据荆金管〔2017〕43号文件要求,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的,需要提供房屋交易有效期一年内的契税发票;过户后的《不动产证》;职工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原件(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身份证、银行卡及结婚证、户口本原件)。

2.根据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新一代信息系统上线新旧系统切换期间停办公积金业务的公告》要求,松滋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定于2021年10月22日零点至2021年11月5日零点进行公积金新旧业务系统切换升级工作,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补充评价

公积金本身就是职工工资的一部分,是纳入职工工资总额的。考虑职工买房前的资金困难,建议公积金应该在职买房签订完住建委的正式合同还未完全过户的时候,就可以提取,而不是非要买房后提取。并且买房后提取公积金,与契税票并无直接关联关系,不知道收取契税票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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