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62126
  • 诉求时间: 2021-10-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非机动车停车收费不给予发票

本人多次到监利市人民医院就医,到医院非机动车停车处停车,工作人员多次向我收取停车费用,共计8元,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为2元/1次,都未给予我发票,索取无果,现向主管部门投诉。经停车处告示,为监利市发改委批复此停车处,监利市人民医院管辖。望得到妥善处理,把发票给我!!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7 16: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7 17: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10-19 09:49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监利市 卫健局〗。
  • 2021-10-20 16:20 【监利市 卫健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10-20 16:42 【监利市 卫健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市 卫健局
回复详情  

人民医院回复:因工作人员疏忽,未及时给予其相关票据,现已与诉求人沟通,已将票据补给诉求人。今后我院将改进服务,及时将票据发放至消费者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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