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161805
  • 诉求时间: 2021-10-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不按“洪政办发[2019]6号”文件执行购房补贴,增加门槛

本人于2019年5月在和泽园购买134㎡住房一套,按照洪政办发[2019]6号文件,根据该文件“一、对象范围

洪湖市城区建成区以外的农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大中专学历以上人员,在城区购买已纳入购房服务平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签备案,取得不动产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缴纳相应契税后,由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住建局审核确认后,每户仅限一套(144m2以下)享受下列优惠政策。”,本人作为外来务工人员,依法享受该政策范围内购房补贴,并按照住建部门要求提供了相应申请材料。2021年10月11日,本人接到电话通知,因本人未提供2016年11月以后大中专以上学历证明而不符合条件,不能享受补贴。但“洪政办发[2019]6号”并无此规定。政府文件应当具有可执行的公信力,财政局不按政府文件执行相应政策,私自增加门槛,剥夺广大购房者享受补贴的权利,现向政府投诉,望及时回复。感谢!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10-12 11:5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10-12 16: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财政局】
  • 2021-10-14 10:0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洪湖市 住建局〗。
  • 2021-10-18 12: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洪湖市 住建局
回复详情   根据财政收文函,缩小补贴对象范围,正在向财政局申请补贴。如果在政策范围内将近期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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