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147635
  • 诉求时间: 2021-03-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在东方神木馆发生事故之后无人监管

在东方神木馆游玩时摔伤,对方没有尽到安保义务,现在我这边求助无门,对方只会一味地逃避责任。不止我这一家出现这样的情况。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3-17 12:2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3-17 13: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文化和旅游局】
  • 2021-03-19 09:3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文化旅游局 〗。
  • 2021-03-23 11: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 2021-03-29 15:2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
  • 2021-03-29 16:10 【沙市区 市场监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3-30 10:0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沙市区 文化旅游局 〗。
  • 2021-03-31 16:23 【沙市区 文化旅游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4-06 14:36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沙市区 文化旅游局
回复详情  

1.经调查了解,诉求人黄新平反映游玩受伤情况属实

2.3月18日下午,该诉求人曾向我局进行电话投诉,我局当即与事发地岑河镇进行联系,了解相关情况。据了解此事发生后,岑河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受理此事,且进行了处理,我局也于当天将此情况对投诉人进行了反馈。

3.3月19日,我局接到e线民生诉求件后,再次就此事进行调查,因诉求人对岑河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意见不认可,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事发地村镇需落实主体管理责任,我局就此事提请事件发生地木垸村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目前网红桥经营公司负责人两次到医院对伤者进行探望,双方就此事进行了协商,初步商定网红桥经营公司赔偿伤者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共31000元整,但之后伤者要求还需赔偿其他费用,与其家属之间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对此网红桥经营公司表示,支持合理的赔偿要求,对不合理的要求不会支持。

办件单位:沙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人:郑敏

联系方式:4167084

补充评价

您好,首先对方去了两遍都没有对伤者进行探望,只是强调与伤者家属见面,伤者多次要求面谈,对方都不与理睬,迄今为止医疗费是三万五,也并不是三万一,并没有达成三万一一致的决定,我不知道为什么政府部门对这个协调结果都没有问一下伤者这一方,直接按照侵权方的说法来认定?这到底是为什么?明明当初伤者家属回复的是回去跟伤者商量一下,怎么就成达成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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