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144459
  • 诉求时间: 2021-0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新冠核酸检测费用问题

我是肿瘤患者,常年需住院治疗。去年5月纳入医保目录后,可以在慢保门诊开核酸检测后住院。今年突然说不能报销了,又没文件通知。不做核酸根本进不去住院部,更不能住院,那住院做核酸报销75%就成了空头支票。还有很多病人,都是这个情况。

办理跟踪信息
  • 2021-01-14 17:4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1-01-15 10: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医保局】
  • 2021-01-18 09:14 【市直部门 医保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1-01-21 16:12 【市直部门 医保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1-01-21 16:54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医保局
回复详情  

接到转办e线民生诉求件后,组织调查处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调查核实情况:收到诉求件后,迅速与李先生取得联系,确认所反映的问题属实。两次通过电话与李先生沟通,得知患者参加荆州市职工医保并参保补充医疗,已办理恶性肿瘤特病待遇,诉求用慢保待遇报销门诊核酸检测费。

2、调查处理结果:针对李先生提出的问题,并查询患者享受医保费用报销明细,发现医院将核酸检查费纳入恶性肿瘤门诊慢性病待遇支付,属医院对相关政策不熟悉而操作,误导了李先生门诊慢性病可以报销核酸检测费。按照医保政策,核酸检测费暂不能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但是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核酸检测诊疗项目已纳入医保诊疗目录乙类,如果李先生需在门诊做核酸检测,可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或补充医疗门诊统筹报销核酸检测费用。患者对解释结果表示接受并致谢。

3、信访办理人及电话:  李伟  0716—825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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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及时,解释政策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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