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卫**
  • 诉求编号: 141247
  • 诉求时间: 2020-11-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荆州太湖大学清刘路上不让摆摊

我没有在清刘路上摆摊,在房门前设了个摊位,为什么城管不让摆,还要收东西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1-14 07:2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1-14 12:1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 2020-11-16 14:38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1-17 11:50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1-17 13:5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高新区 荆州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详情  

1.经核实,卫女士是菱湖人,租住于太湖集镇。占道经营位置位于清刘路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东大门对面,无固定经营场所,属于流动摊贩。流动摊贩从早至晚长期占据机动车道和人行道摆摊,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城管队员多次对流动摊贩进行劝导,要求停止占道行为,但其拒不配合。流动摊贩占据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违法经营的行为,产生了交通安全隐患,未办理食品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产生了食品安全风险,垃圾乱扔对市容环境造成极坏影响。

2.太湖港管理区和综合执法局联合指定区域景湖名都广场,用于开展地摊经济。城管队员已多次告知卫女士等流动摊贩,但其坚持要在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大门外摆摊。

3.根据市学校周边办印发的《荆州市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综合执法局对学校周边存在流动商贩乱设乱摆,违章占道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开展100天整治行动,依法取缔影响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违规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补充评价

我在别人门前摆摊没有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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