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140209
  • 诉求时间: 2020-10-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二手房商业抵押贷款被收取评估费

本人向光大银行申请个人二手房抵押贷款,被告知必须在光大银行制定的评估公司做房产评估,费率为交易价格的千分之五。

国家发改委在2016年6月5日发布了《发改办价监[2016]1408号》,其中第十九条第4细条和第二十一条第2细条均已明确指出:“商业银行违背平等自愿原则,强制要求客户购买服务的,认定为违规收费行为”,以及“商业银行应当承担合理的业务成本,不得转嫁”。根据上述规定,光大银行通过制定评估公司收取评估费的行为已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

请问,荆州市银监局或物价局是否采取过相关行动,对这种行业乱象进行整治?消费者遇到这种隐形的乱收费行为应该如何应对?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7 15: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8 11:0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银监局】
  • 2020-10-29 17:45 【市直部门 银监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29 17:45 【市直部门 银监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30 14:2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银监局
回复详情  

程先生: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局及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反映的问题与实事有偏差。银保监会近几年在不断整治银行机构乱收行为,对于你反映房产抵押评估收费问题,根据银保监会有关规定,银行不得收取评估费,如需要对房产进行评估,相关费用应由银行支付。              感谢你的监督!

补充评价

银行给我的回复是及格的,但本人在此提问的初衷是向广大市民传递一个信息:买二手房不需要缴纳房产评估费。但是在二手房实际交易过程中,仍然有中介或其他方设置的“旋转门”、“玻璃门”,如指定评估公司、推迟网签等,买家仍要承担或多或少的评估费,大家要跟这种不合理的现象作斗争,在此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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