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140173
  • 诉求时间: 2020-10-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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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问题

我们是公安埠河人,我婆婆因当年在沙市上班把户口迁到厂里面了,现在是在崇文街66号,属于集体户口,我老公和我两个孩子都在我婆婆的户头上,现在面临孩子上学问题想把户口迁回我们实际居住地公安县埠河镇,埠河派出所说要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才能立户,因我们是买的别人的宅基地做的私房只有土地证,去相关部门办理房产证又说我们不是本村村民没有当地户口办不了房产证,现在陷入了僵局,请问我们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没有户口上不了学,请帮忙解决一下,万分感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7 01:3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7 09: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公安局】
  • 2020-10-27 12:17 【公安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27 12:17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本人到拟落户地派出所领取《申报户口登记表(房屋登记类)》,提供 1、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 4、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如一家人登记在一个户口本上,提供户口本即可)。申请人可选择实地办理,也可选择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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