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9852
  • 诉求时间: 2020-10-2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小区水改费用个人承担的投诉

洪家垸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栋属于七一一厂宿舍。前年小区水改费用每户1800元由每户职工个人承担,后听说该三栋楼所有水改费用国资委早已判拔列七一一厂,但是至今七一一厂未返还给三栋职工,请相关部门及时核查落实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1 12: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1 16: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水务集团】
  • 2020-10-21 18:42 【市直部门 水务集团】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21 18:42 【市直部门 水务集团】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水务集团
回复详情   您好!感谢您对城市供水的关注!您反映的诉求问题,我们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经沟通了解,您所在小区洪家苑已于几年前进行了一户一表改造施工,分户时每户缴纳1800元分户改造费用。您反映近期七一一宿舍近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用户不需要出钱问题,工作人员已电话向您解释说明,分户费用由七一一小区所属单位进行了缴纳,并非水务集团未收取费用。您要求退还您1800元分户费用属不合理诉求,工作人员已向您解释说明,您表示理解。如遇其他供水问题,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8510000或4310000,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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