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徐**
  • 诉求编号: 139811
  • 诉求时间: 2020-10-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关于石首交警电子眼的投诉

行人让车先过,结果交警电子眼处罚车辆。无语!这样合理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10-20 20:32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10-21 10:3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公安局】
  • 2020-10-21 11:23 【石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21 12:57 【石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石首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您好,我局交警秩序科回复,机动车行驶至人行横道,必须礼让,而不是行人意愿让机动车就不违法。交通违法采集设备也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违法行为自动采集。请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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