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138701
- 诉求时间: 2020-09-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金源世纪城提前收取维修基金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8 12:58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8 15: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9-30 11:1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30 11:12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9-30 12:15 结帖评分:一般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1、调查情况:金源世纪城小区,缴纳房屋维修资金情况。 2、投诉人联系情况:已与投诉人取得联系,告知投诉人我中心未委托任何开发企业代办缴存手续。并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未按本办法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给购买人。因此业主应当缴存维修资金。投诉人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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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前已交这笔费用给开发商,问题是现在查出此笔费用并没有缴纳,需要再次缴纳,这个事情归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