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8466
  • 诉求时间: 2020-09-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春秋府四期交房违规

春秋府四期下个月交房,已提前发给业主一张收房通知,有以下几点违规之处。1、强制要预交一年物业费,我交一个月不行吗,这个有法律规定的吗?我又没欠物业公司的钱。2、要签订什么补充合同才能收房,签补充合同不是双方自愿的吗?难道我不签补充合同就不能收房了?3,要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我可以选择不签吗?前期物业是开发商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跟我收房有关系吗?不签物业管理合同就不能收房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24 12: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24 18: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9-28 10:04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10-09 09:03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10-09 10:38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详情  

1、荆州恒信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业主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原因在:面积差实行多退少补,如业主房屋存在面积差,不签订补充协议,无法缴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2、2、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在与业主购买房屋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第九章和附件九开发商和购房业主明确确定,买受人同意由出卖人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交房时与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3、2、荆州恒信德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约定缴纳物业费的周期为业主按照年度来缴纳物业费,应该按照物业合同中的约定执行。

补充评价

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在哪?我们根本没签过这个协议,凭什么要按这个协议执行?霸王规则?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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