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龚**
  • 诉求编号: 137532
  • 诉求时间: 2020-09-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土地征收赔偿问题

县领导:

您好!我是一位省外务工青年!2019年年初开始,我村积极配合县政府和村委做好拆迁工作。但极个别村民因为个人原因不具有国土局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而找其他无知村民(我父亲属于其中之一,甚至有更多不知道被签名的村民)签署空白证明证明其拥有更多村集体土地。现在拆迁征收进入尾声,具有空白证明的个别村民补充完证明内容向村委施压。村委把证明里要求的补偿分配到签署证明的村民头上。请问:1.村民征收补偿款是按国土局的使用权证还是以所谓的证明为准?2.村委有无权力把这个补偿款平摊到所谓的空白证明的签署人头上?望解决,给无知村民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跪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11 23:13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2 11:4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信访局】
  • 2020-09-14 16:40 【公安县 信访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27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核实,土地征收补偿是根据土地经营权证进行补偿,补偿方案系组级自己拿方案,90%左右村民同意方可实施,当事人父亲自己签字认可,与村委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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