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陆**
  • 诉求编号: 137443
  • 诉求时间: 2020-09-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投诉洪湖市交管局贴罚款的问题

您好,我投诉洪湖市交管局,他们不作为,乱罚款。我开车(车牌:鄂A E1W15)在2020年8月9日在洪湖市洪湖大道人民医院东门路段,被电子眼拍照,违法行为:人行道不停车礼让行人。我查看当时的电子照片后,于2020年9月7日向12123网站申诉,但被驳回。

根据当时拍的电子照片来看,当时只有一位行人,站在路中间,我离该行人有3个车位的间距,此行人离我车很远,按照相关规定,我可以先行。但电子眼把我作为违法处理,我申诉也被驳回。

该路段,被洪湖人吐槽最多,特向政府部门投诉,请求改正。

附加图片:

e线民生问题

e线民生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10 16:34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0 16: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公安局】
  • 2020-09-14 08:32 【洪湖市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17 10:40 【洪湖市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公安局
回复详情  

诉求件中反映的车牌号为AE1W15的车辆“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确存在,我大队对该车的违法行为的录入和处理没有任何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已安排专人与诉求人进行了联系,详细了解了诉求人反映的问题,并对诉求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正面回应。

诉求人可到我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申诉,申诉地址为:洪湖市茅江街道工业一巷一号(工业一巷与长渠路交叉路口)

诉求人也可与我局交警大队法制科联系,联系人:蔡警官,联系电话:0716-2498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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