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7387
  • 诉求时间: 2020-09-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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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生活费太高

秦市乡秦市幼儿园幼儿园生活费太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09 22:56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10 10: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教育局】
  • 2020-09-10 14:54 【江陵县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9-10 14:54 【江陵县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教育局
回复详情  

根据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价费〔2017〕74号文件,第六条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提出具体意见,经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幼儿园应幼儿家长要求在寒暑假期间开放的,保教费标准可适当上浮,上浮幅度随保教费标准一并制定。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范围内的小学开办的学前班收费,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进行管理。

 第九条 取得办园资质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民办幼儿园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办园成本,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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