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137103
  • 诉求时间: 2020-09-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本人责任田被无端取消的问题咨询

尊敬的秦市乡领导:

本人是陵县秦市乡千合村3组人。

2003年,本人在本组的3间平房出售给本组村民瞿某某,同时口头约定本人家庭全部的责任田借给瞿某某耕种。

之后,本人一直在外地打工。于此同时,时任千合村党支部书记万其红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本人家庭借给瞿某某的责任田全部划归给瞿某某。同时本人家庭在秦市乡千合村3组的责任田户头取消了(没有责任田了)。

本人多次找过原千合村党支部书记万其红反映,此事得不到解决。

本人的诉求:

1.本人家庭的责任田归还本人,并立户;

2.之前责任田附带的所有国家补贴,本人没有领到;补助到哪里去了?请归还给本人。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9-05 12:3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9-05 16: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农业农村局】
  • 2020-09-07 17:2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 信访局〗。
  • 2020-09-10 10: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江陵县 信访局
回复详情   经陈书记了解,1.2003年底您将宅基地及房屋卖给本组村民瞿祥礼,并达成协议将责任田给予瞿祥礼耕种直至小组调田为止。您想要回自己的责任田,请与瞿祥礼进行协商、调解。2.责任田是谁的名下国家的补贴将会发放到谁的账户上。
感谢您的反馈,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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