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133400
- 诉求时间: 2020-07-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往届生户口迁回农村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14 19:19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15 09:1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公安局】
- 2020-07-16 08:26 【公安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6 08:26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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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按照现行户政管理政策,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对于农村居民因读大学在城镇落户后,由于毕业等原因已返原籍地务农的,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继承、受赠、与父母共同居住等能够证明合法拥有该房屋使用权且经常居住的房屋,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因婚姻关系也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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