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133035
  • 诉求时间: 2020-07-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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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自来水公司收取消费不合理

我家住民主街46号,全家人在家五月份生活用自来水14吨,而六月份两个人在家暂住两天用自来水12吨,让我费解?不知自来水公司是经济指标完不成,采取换水表,摊派制或包干制来完成任务,这样收费是否合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9 17:2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9 17:2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自来水公司】
  • 2020-07-10 16:36 【洪湖市 自来水公司】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0 16:36 【洪湖市 自来水公司】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洪湖市 自来水公司
回复详情   接到此诉求后,洪湖市自来水公司高度重视,公司客服热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迅速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上门了解实际情况。经工作人员现场查看,该户水表处在总阀关闭状态,水表静止不动;如开启总阀,水表微有转动。由此,我们不排除诉求人表后水管存在暗漏。根据《湖北省城镇供水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城镇供水设施以结算水表为界,结算水表用水端以前的供水设施(含水表),由供水单位负责维护;用水端以后的供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用户负责维护。简而言之,以水表为分界点,水表之后的供水设施,属用户私有财产,损坏或维修需由用户自行解决;暗漏产生的水费(含阶梯水费)由用户承担。由于诉求人在外地,待其返乡后再与自来水公司客服热线服务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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