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132788
- 诉求时间: 2020-07-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业委会成立困难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7-06 22:57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7 12:2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 2020-07-07 15:44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住建局〗。
- 2020-07-08 14:5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7-09 16:41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15 17:22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荆州区 城南高新园〗。
- 2020-07-16 08:46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020-07-16 09:53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7-24 09:00 结帖评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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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回复详情 | 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送物业区域证明、房屋及建筑面积清册、业主名册、竣工总平面图、交付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的证明、物业服务用房配置证明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将上述资料建档保存。”;“第六十七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罚,并录入企业信用档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一条第三款,未按照规定报送相关资料或者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等相关规定,您反映的问题可由所属街办致函建设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如建设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可由街办将问题向市住建局移交,我局将依法对建设单位进行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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