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郑**
- 诉求编号: 132337
- 诉求时间: 2020-06-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社保和独生子女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30 17:40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7-01 10: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0-07-02 09:14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7-02 09:14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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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一、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 根据《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规【2011】19号)、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规定,符合申报社保补贴人员有以下九类: (一)经原劳动人事局审批办理了招工录用手续的本县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失业人员和乡镇、县直事业单位改制分流未返聘上岗的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大于40周岁且小于50周岁、或男性大于50周岁且小于60周岁); (二)因国家建设用地,户籍转入城镇,且在本县缴纳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女性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 (三)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一年以上的人员(女性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中,在本县企业(单位)失业的人员(女性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 (五)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大学生毕业当年元月1日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 (六)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和政府供养的成年孤儿(女性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 (七)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女性小于50周岁、男性小于60周岁); (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在2020年办理退休手续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大于等于55周岁,男性大于等于60周岁); (九)县政府规定的其它就业困难人员。 经了解,郑先生不属于以上九类人员,故不能申报社保补贴。 二、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相关的优惠政策 根据郑先生的情况,他可以先在社区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到县职教中心报名免费参加电工专业的技能培训。 独生子女待遇问题“不属于人社部门业务范围”,建议转其他部门进行回复。 郑先生对我单位的服务态度很满意,并表示感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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