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田**
- 诉求编号: 131529
- 诉求时间: 2020-06-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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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被下,如何才能重补户口?
办理跟踪信息
- 2020-06-19 00:3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6-19 12:1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公安局】
- 2020-06-20 10:49 【公安县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6-21 07:45 【公安县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6-22 10:51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孱陵派出所按照《湖北省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置异常户口实施办法》规定,“去伪存真,对伪造、变造虚假材料骗领、冒领他人户口,或不按规定办理的重复户口,一律将非法办理的户口予以注销。”的做法是正确的,应当予以支持。 田月清原籍四川省重庆市,其父母户籍在四川省重庆市(非公安县迁出户口),其非公安县斗湖镇常住人口,其工作地在广东省广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不能在公安县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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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公安部门的回复。本人在这里承认错误并澄清,由于本人目前在外地,委托父母帮忙处理户口之事,电话沟通的时候我听错了,后来才知当地派出所并没有要求交钱,也没有说指定地点做亲自鉴定。对于之前的发文,我很自责,我父母也批评教育我了,我为自己的不当言辞和行为,给公安部门和当地工作人员带来不便和不好的影响,表示诚恳的歉意和发自心底承认错误。我会以此为戒,今后说话做事,要三思再三思。 我从小生长在公安,随父母在公安县斗湖堤镇孱陵二十一巷朗晴苑定居,现在由于生活需要,我暂时在广东省广州市工作,由于我这28年的个人信息及教育信息都是基于此身份证上的,如果予以注销,那我个人信息及教育信息就无法与本人联系上,以后工作和生活都会收到影响。恳请公安部门考虑一下我的特殊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