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贾**
- 诉求编号: 123856
- 诉求时间: 2020-03-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20-03-30 10:01 市民提问,等待处理。
- 2020-03-30 10:0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公安局】
- 2020-03-31 16:55 【沙市区 公安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20-03-31 16:55 【沙市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20-03-31 16:55 【沙市区 公安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贾欢欢先生(女士): 您好! 您投诉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 关于户籍地对口的相关学校入学问题,因不属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由教育部门决定,请您咨询教育部门。 按照“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户口迁入登记办理须知提示,办理户口迁入登记时限为自您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入登记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为:1、《申报户口登记表》;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您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提示网上办理户口迁入登记,也可以携带上述资料到派出所户政窗口,按照民警提示办理户口迁入登记。在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入登记,不需要携带《申报户口登记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祝您生活愉快! 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020年3月31日 | |
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公安局 | |
回复详情 | 贾欢欢先生(女士): 您好! 您投诉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 关于户籍地对口的相关学校入学问题,因不属公安机关的业务范围,由教育部门决定,请您咨询教育部门。 按照“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户口迁入登记办理须知提示,办理户口迁入登记时限为自您提交申报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入登记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为:1、《申报户口登记表》;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4、《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等房屋权属凭证;5、随迁人员需提供亲属关系凭证。您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提示网上办理户口迁入登记,也可以携带上述资料到派出所户政窗口,按照民警提示办理户口迁入登记。在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户口迁入登记,不需要携带《申报户口登记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也祝您生活愉快! 沙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 2020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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